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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中国对日本的正式宣战时间 (第3/4页)
7到1941年12月9,中国和日本之间的战争是非正式战争?在1941年12月9之前,中国和日本之间的一切条约、协定、合同仍然有效?只要仔细看一下对日本的“宣战布告”和对德意的“宣战布告”就会知道对日本的“宣战布告”缺少最关键的生效期。当今国际间的一切条约、协议、最後通谍、宣战书,最不能缺少的一个要素就是文件的生效期,如果一个文件没有明确的生效期,那麽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宣战书要符合国际法的规定,没有表明生效期的宣战书自然无效。所以只要对照一下国际法的基本常识,就可以明白那份对德意的宣战书有效,而那份对日本的宣战书无效。这份“宣战布告”只能内销,不能出口。外国人看了这样莫名其妙的“宣战布告”是佩服中国人呢?还是笑话中国人呢? 原先,一直有人很纳闷,中国的教科书为什麽对“对宣战”这麽遮遮掩掩,看到这个宣战书的原本,大概就会明白这份宣战书拿出来实在太不成样子。想来中国当时的专家也不至於不明白没有确切生效期的宣战书无效这个国际法常识,恐怕当时国民政府这个“宣战布告”只是为了鼓舞中国人的士气,正如《李宗仁*》所述。这个“宣战布告”只是意在“内销”当时国民政府也没有准备後拿这个宣战书在国际上进行涉。中国这份宣战书不但没有被国际上承认,其实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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