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的亲密接触_la(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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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1) (第1/1页)

    跟她是在网路上认识的。

    怎麽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因为我的一个pn吧!

    那个pn是这麽写的:

    ==========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Ai情的火焰。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Ai你。

    ==========

    其实这只是我的职业病而已。

    我是研究生,为了要撰写数值程式,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各种逻辑。

    当假设状况并不成立时,所得到的结论,便是狗P。

    就像去讨论太监b较容易生男或生nV的问题一样,都是没有意义的。

    在pn里写这些阿里不达的东西,足证我是个极度枯燥乏味的人。

    事实上也是如此。

    所以没有把到任何美眉,以致枕畔犹虚,倒也在情理之中。

    而她,真是个例外。

    她竟mail告诉我,我是个很有趣的人。

    有趣?这种形容词怎麽可能用在我身上?

    就像用诚实来形容李登辉一样,都会让人笑掉大牙。

    我想她如果不是智商很低,就是脑筋有问题。

    看她的昵称,却又不像。

    她叫做「轻舞飞扬」,倒是个满诗意的名字。

    不过网路上的昵称总是虚虚实实,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做不得准的。

    换言之,恐龙绝不会说她是恐龙,更不会说她住在侏罗纪公园里。

    她总是会想尽办法去引诱你以及误导你。

    而优美的昵称,就是恐龙猎食像我这种纯情少男的最佳武器。

    说到恐龙,又g起了我的惨痛记忆。

    我见过几个网友,结果是一只b一只凶恶,每次都让我落荒而逃。

    我想我大概可以加入史蒂芬史匹柏的制作班底,去帮他做电影特效了。

    室友阿泰的经验和我一样。

    如果以我和他所见到的恐龙为座标轴,以受惊吓的程度为Y座标轴,

    可以经由回归分析而得出一条线X方程式。

    然後再对取偏微分,对Y取不定积分,

    就可得到「网路无美nV」的定律。

    因此,理论上而言,网路上充斥着各种恐龙。

    所差别的只是到底她是r0U食X还是草食X而已。

    tobe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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