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城(男出轨H)_不同(剧情/部分回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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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剧情/部分回忆) (第3/3页)

的人,更算不上完人。她很平凡,做过坏事,也捅过篓子,行过错。

    自己只是个普通人,做不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更做不到对曾经想都不敢想的钟鸣鼎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不可否认的,她对钱、权,对一切繁华奢靡……这些从前不能得到的东西,都有着积攒已久的欲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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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以前,她没见过这些灯红酒绿,倒还能把持住自我。

    但新婚以来,她迷醉于上流社会,从一开始的乐此不疲到如今的百无聊赖,心有空洞。

    她没法开心。

    为什么?

    许飒攥着一袋冒充牛奶的风味饮料,愣愣听着丈夫笑了会儿:“别急橙橙,交给我。”

    “许记者别忘了,你现在已经是是蔺夫人了,一切有你老公呢。”男人咬开她的胸衣搭扣,兴奋地磨蹭,“后面的你都不用管了,我再往里投钱就是。”

    是啊,她着什么急。

    反正所有的钱不都是学长出的吗,除了最后的挂名以外,这一切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说是许慈善家,可她根本什么都没有干过,所有的慈善事业都是蔺观川在跟进……

    那她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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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以来,她只是在无用地花钱,想要弥补人生前二十三年来的贫穷遗憾。

    但怎么越是弥补,越像是消耗。

    电光火石间,许飒猛地想起半句俗语——慷他人之慨。

    然后,她接着往下想:慷他人之慨,费别姓之财。

    ——德之贼也。

    自己一直以来,是不是在变相地要求,不自觉地命令丈夫去做他本不用做的事?

    袖手旁观,再坐享其成。

    这些日子,她到底是在做什么呢,忙着立“良善人设”吗?

    大到轰轰烈烈的慈善事业,小到拾起地上的一张废纸。

    她自己去做这些事,可以。宣传以邀请别人来做这些事,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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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该以各种各样的原因,逼迫别人做这些事,然后再恰到好处地出现,只为把这份好名声移花接木,据为己有。

    尤其是别人在辛苦地忙做,自己却只在高座上观赏。

    原来,她终于也体验了一回“公子王孙把扇摇”。

    得意吗?

    许飒只感到耻辱。

    于是从那天开始,她不再和那些夫人一起,今儿个穿着华贵服饰出席保护动物主题晚宴,明儿又穿着貂皮大衣参加慈善拍卖晚会。

    她以老师、保洁的身份默默潜进那些希望小学,探寻更多贪腐的内情,再想方设法把那些吸血蝇拉下了马。

    她换回了最熟悉的运动衣衫,抱住了敢于和自己接触的小孩子。

    心中那块空了的地方,终究又被填满。

    后来,人们又少叫她“慈善家”,多称她“许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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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飒很爽快地应了。

    再后来,她得到了某个性交易组织的消息,并再次执起了自己的笔,沿着蛛丝马迹开始搜集消息。

    那口郁结于胸的闷气总算吐了出来,她终于找回了自己的位置。

    学长有学长的商场事业,她有她的笔墨天下,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各展所长。

    所以,她总算也不弱势于他。

    从来,她与他都该这样平等。

    随着爱人的呼唤,过去的回忆逐渐消散。

    警察局外,举报完事的夫妻又准备坐回车里。

    清风拂面,带起妻子的碎发,她走在阳光之下,蔺观川一时看得入迷。

    她这英姿飒爽的模样,一如半年前,自己差点在床上把她掐死的那次,真是同样的神采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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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自己看着她就勾起唇角的动作,也与那天分毫不差。

    要问他,为什么笑?

    半年前和现在的他,回答却都是一致的。

    因为我对于你真是一种——fatal,致命的热情,致死的热情啊。

    所以最后除了死或者无条件臣服于你,永恒隶属于你之外,别无他法。爱欲最后的规则就是如此,性欲、爱欲、死欲三者最强的时候,是一致的。

    那时的蔺观川,其实并非完全不能接受妻子去工作。相反,自己看着那样耀眼的橙橙,不仅不气,反而也莫名跟着骄傲。

    但那股期待只存留了几刻,就被多股负面的情绪所压倒——惧、妒、爱,化成根根丝线,提起他这只木偶登台,演了一出怨夫戏码。

    妻子找到了她的路,可他呢?

    橙橙,你可不要留我一个人在苦海。你胆敢上岸自由,我虽希望你好,却还是会把你拉下水来。

    我的橙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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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性轰烈,加上你对我而言是致死的人物,所以注定死路难逃。

    死路难逃,明白吗?我是,你更是。

    “橙橙。”蔺观川扬着剑眉,很不顾时间地点,兴致起了就俯身朝她倾去:“要亲亲。”

    “唔唔,先回家……”女人被他抱在了车盖上,胳膊搭上男人的肩膀,感受到对方在外就已复苏的欲望,边红着脸边往后躲。

    “许大记者,可怜可怜我。”男人一心投入在此,用心地追着她的舌头,两掌不老实地在丰盈的臀部游移,把对方的呜咽全部吞吃入腹。

    他不断恳求:“大记者那么厉害,救救我好不好。”

    许飒被他吻得气息也乱了,两只眼睛逆光半睁着,瞧着身前忙于挑起自己兴致的男人,还有稍远处的警察局,突然有一种割裂的错觉。

    十年,他们相识已经十年了。

    那个曾经惊鸿一瞥,被自己写在日记本中的温柔少年,原来已经走到了自己面前,甚至就在她的怀内。

    同样从日记本里走出的,还有自己还没上高中时,被人激励要成为记者的那天,兴致勃勃在日记本里写的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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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二,幼稚,但也满是挡不住的锐气——

    “手中笔,掌中刀,能斩邪,可纵恶。维人权,为己全,是非善念,一念之间。

    笔下横竖,一字一命,我以笔墨战痛河。

    以血为墨,以我为墨。

    提笔,筑歌!”

    不会停下,她绝对不会停下。

    这条小鱼在乎,那条小鱼在乎,每条小鱼都在乎,她也在乎!

    被推出来的“替罪石”们,要救,那些还受着苦难的孩子们,同样要救。

    她愿意去做那个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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