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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不堪回首旧时情 (第1/6页)
第七十七章、不堪回首旧时情 四只狗初捡来都是幼犬,合捧那样大,外观上,只有最初抱回来那只被马蜂叮肿的那只狗,满身烂墨点子,十分丑陋,韩临给他起名叫小花。其他几只,韩临给在山东捡来的长嘴细腿的狗起名叫面条,在江西捡来的狼狗起名叫小黑,在广东捡来白面的黄狗叫大黄,品貌上都生得不错,呆头呆脑的很可爱,养起来不费劲。 可养下它们后,整个宅院忽然拥挤起来,无论到哪儿,似乎总有狗在脚下打转。小狗性活,在人脚下兜来转去的巡视这个陌生的家宅,留气味,割据领地,从犄角旮旯地方忽然钻出来,叼裤腿玩,人冷不防就要踩着它们的爪子、尾巴,踢着它们不知哪里。 挽明月让人拴住它们,可小狗也精明,一见绳,叫得鬼哭狼嚎,韩临看了于心不忍,第二天就都给放开,说狗太小了,先让它们熟熟家里。 挽明月因为块头大,腿脚又不好,不是踢着小狗,就是给绊住,轻则打个趔趄,重则应对不及,摔倒在地上,老要拎着狗后颈皮去找韩临要公道。 久了韩临也觉得不好意思,便想门路,某日翻箱倒柜,找到挽明月,晃着手里的燕尾摆铜铃,出主意说:“把这个挂狗脖子上怎么样?这样他们走路就有声了,你也能注意到。” 谁知挽明月劈手夺过,说这是我送你的风铃!亏你想得出挂狗身上这种糟蹋的主意! 为报复韩临这样无视他人心意的处置决定,当晚这风铃挂在床帐顶,叮叮咣咣直响了半夜才停。次日中午,韩临睡醒见着那燕尾镖磨成的风摆,双眼都发蒙。 但在狗上挂铃铛总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挽明月写信,托人订做四枚银铃铛。 不过等铃铛打好,再由信差送到,小狗乱窜这个问题已然解决了。 四只狗均以一日千里的速度抽条长大,纷纷长过人腿弯,屋中狗毛纷飞,家里越来越挤。有天带狗到外头散步回来,韩临告诉挽明月,说外头人见到这四只狗,说他们以后会长得威武非凡,满脸与有荣焉。 挽明月摘着飘落到身上的狗毛,后悔怎么就心软答应他养狗。 早前当心丢,四只狗都关在家里。可狗要是跑动不够,白天活力无限撕咬家里一切能视之物,夜里鬼哭狼嚎,因此早晚必须由人牵出去遛。恰好韩临觉少,乐意干这事。 只是初来时狗晚上在窝里睡,天不亮衔着绳子过来扒门,搅人清梦不说,挽明月早上醒,看不见枕边人,心情很不快。晚上,挽明月常要带着韩临到海边散步消食,正好遛狗。但挽明月腿脚有旧疾,平常走路缓慢,看不大出,可若快起来,步调一浅一深的毛病便显现出来。 如此下去挽明月被这几只狗折腾得够呛,说服韩临,讲这地方人少,让白天放狗到外头闹,晚上回狗窝里睡觉。 解决了狗的事,一大早挽明月醒,韩临还是不知踪影,偶然梦醒,看着身边空空落落的,都会怀疑自己同韩临共度的一年多是否是一场梦。有次慌忙下床去问人,得到的回应是——他趁落潮赶海去了。 挽明月想不明白跟螃蟹打架有什么趣味,得知此事后,半夜韩临起床,他便也醒了。跟着过去,天上无星无月,黑水浸满天地,方知与沙地里的刨挖不同,韩临所到之处是白日里一片汪洋的海上。韩临攀走在露出水面的礁石间,提一盏灯,拿一把铁钳,一双眼紧盯海水,去夹水中的螃蟹、螺贝。他找时机相当好,一出手就能捕到猎物。 挽明月几欲吓死,忙扯他下来,牵他的回去一路上都在数落:“你是不是疯了?这样黑,你要是掉进海里被浪卷跑怎么办?” 韩临说有时候会有月亮,又说他水性很好。挽明月问他海水要是忽然涨潮怎么办,他说自己小心,见势不妙就往回走了,现在都还没有失过手。 至此,韩临停步回头,举起灯指向茫茫的深海,说:“你不觉得跟海洋角力很有趣吗?像当年对招一样。” 烛火下,海风吹得韩临眉骨、鼻尖泛红,一双眼锐亮非常,黑发攀脸飞舞,衣袍灌风,衣角猎猎作响,似有无数豪情,欲待长歌。 挽明月松开他手,正色道:“你早不是当年了。” 韩临这才不再说,只回过头,又看了看无穷危险的大海,自此只去捡沙滩上未随潮水离开的海货。 挽明看见海货更头疼,去年韩临是个新手,赶海捡不回多少,他们久居内陆,对海货尚还感到新鲜,挽明月也不想扫韩临兴冲冲提回来的兴致,吃了几个月,只当零嘴的添头,倒不倦。今年韩临算熟练工,一大桶一大桶的往回提,挽明月看着满桌的鱼、贝、螺、螃蟹,实在腻味,都让韩临送人,桌上换回正常口味。 实在太多,送也送不完,临海这东西不算值钱,白白扔了却也可惜,韩临闲着也是闲着,便将海货放到笼上蒸熟,剜出螺贝的rou,剔出鱼rou里的刺,抓匀了,喂给四只正长身体的狗。除过rou的贝壳海螺壳都收着,太阳好的时候,他坐到院里,往贝壳海螺上钻小孔,寻来绳线,穿成帘子,挂在家中。 韩临整日忙忙碌碌,挽明月想跟他搭句话都难,倒是小狗见他坐下,都到他身旁兜绕,他会和小狗自言自语说些什么,话声小,挽明月也听不多清,十分怀疑他是在无声抗拒自己不给他到深海找刺激。 狗多少有些恃强凌弱,似乎是见挽明月走动不快,甚至开始叼抢挽明月手上东西。起初是吃食,韩临找借口说恐怕他们是馋得厉害了。后来四只狗甚至开始哄抢挽明月手上的书,挽明月找到韩临去到案发现场,见到漫天漫地的纸片碎屑,韩临才照着狗头一狗来了一巴掌。 狗整日胡窜,回家都像在泥地里滚过,韩临从小惯着它们,旧毛病都没改过来,一讨乖要吃的,就爱往人身上扒。气味难闻不说,衣上总要落下灰扑扑的狗爪印,挽明月见不得这样不成样子,总逼韩临抓狗来洗。 韩临乐意帮忙,可终究养了太多。小狗不高兴给洗,但也无力反抗,等窜高了个,整日在外兜转,野性难驯,难抓得很,每次洗狗都要动用全宅老少,堵严各个入口,家里鸡飞狗跳。也有插曲,那只狼狗慌忙逃窜,挽明月去捉,它掉头照挽明月的手来了一口。好在挽明月反应快,手上只被狗牙划了一道,破皮渗出血丝。 查看过挽明月的伤势,韩临难得发了火,崴下根树枝就要去抽狗。小黑见势不妙,夹着尾巴躲到角落,将立未立的耳朵顶在脑袋上颤颤巍巍。韩临正要发作,被挽明月从后头拉住。 韩临大声道:“它咬着你手了!” 挽明月的手一向娇贵,平常在床上捂住韩临的嘴,韩临都不舍得咬下去。 “狗不咬人还是狗吗?你散着养迟早有这天。你该想好在养的不是孩子。” 韩临气xiele一半。 “你过来,帮我涂药。”挽明月瞥了一眼瑟瑟发抖的黑狗:“以后我来训它们。” 起初狗并不听挽明月的话,兜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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